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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具有欺骗性的格式合同使金融消费者产生利率错觉。“利率是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关系到借款人的重大利益。”袁章润说,部分贷款机构利用其与借款人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通过格式合同记载较低的表面利率,或者仅展示日利率或月利率,掩盖较高的实际利率。调研还发现,部分贷款机构通过每期还款计划或增设保证金、管理费、中介费各项服务费条款等形式变相收取“砍头息”,增加贷款实际成本。

再次,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事件频发。今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21款APP及SDKc7注册,其中南昌随行付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旗下的“随借”网贷APP存在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平台违反必要原则,利用优势地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不当使用和泄露风险c7注册,甚至出现非法加工、传输、买卖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

最后,影响民事诉讼管辖秩序。调研组从审理的案件中发现,网络贷款纠纷中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但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面广量大的情形。加之网络贷款多通过互联网方式签订合同,并不存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贷款方在合同中约定与纠纷无实际连接点的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否则势必造成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c7注册,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

对于网贷乱象,消费者张先生深有体会。今年上半年,他在浏览某网络贷款APP时,原本只想测算自己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相关费用成本,但在系统操作指引下,竟然完成了贷款申请。原来,该网络贷款APP的额度测算页面就是贷款申请页面,但提示提醒并不明显,导致他不明就里申请了一笔非实际需要贷款,承担了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表示,引起网络贷款行业乱象频发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网络贷款借助“流量传送门”实现流量变现,引导消费者进行超前消费、过度消费。部分借款人缺乏系统金融知识与理性消费观念,未充分考虑借贷风险而盲目借贷,跌入网络贷款陷阱。有的网络贷款格式条款内容不完善,部分平台及第三方金融机构通常要求用户对多份授权书“打包式同意”,未就格式条款中关键内容如贷款主体、贷款实际利率、逾期清收、违约责任等内容向借款人进行充分披露与说明。

“网络贷款平台供给门槛低,放款迅速便捷,机构范围广,但合规管理不足且监管规范滞后。”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压实网贷平台运营者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环节的流程规范,推动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贷款机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营销宣传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负面清单管理和惩戒,明确禁止诱导过度负债、超前消费等宣传内容,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及时调研、调整损害客户权益的合同条款,规范潜在的高利率风险条款,积极推动行业出台网贷示范条款。

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避免“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如有借款需求,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办理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他人操作,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此外c7注册,如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遭遇暴力催收时,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停息挂账、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防范二次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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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国际学术研讨会正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举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形成有何影响?“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而不同”等儒家思想观念蕴含怎样的人权精神?近日,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指出,早在“轴心时代”,中华文明便有了人权认知思维和人权理念意识,那一时期中华典籍中的大量相关论述c7注册,建构起古代中国人权思想价值体系的基本范式。

鲁广锦: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作为人类文明的重大突破期,“轴心时代”(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也是历史上人权思想的集中产生期之一,这一时期诞生了孔子、老子、柏拉图、佛陀等,各大文明形态在不同程度上都产生了与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相关的人权思想,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人权自觉”。

鲁广锦:美国学者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认为,“权利观念是源于古代传统的当代重要观念,而这种传统是先于权利观念的形成而存在的,它们得到了接受和吸纳,并为权利的产生提供了空间。”“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虽没有提出“人权”或“权利”等概念(同时代的其他文明形态也没有提出),但对人之为人的价值和人之存在的意义已有较为深入具体的认识和思考,出现了属于人权范畴的重人、爱人、尊人、保人的人权认知思维,具有生命权、生存权、人格权、环境权等人权理念意识,建构起古代中国人权思想价值体系的基本范式。

首先,“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人本”,重视人的生命和人的存在价值,具有生命权意识。据研究统计,仅在儒家经典著作《论语》中,就有162处讲到“人”c7注册,足见孔子对“人”的重视。在儒家看来,“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惟人万物之灵”(《尚书·泰誓上》),强调“人者,天地之心也”(《礼记·礼运》),明确“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道家也提出“天生万物,唯人为贵”(《列子·天瑞》,亦见于汉代刘向《说苑·杂言》)等思想。中国思想家对人的存在与人的生命重要性的认识,与古希腊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次,“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民本”,重视民生,具有生存权意识。《尚书》中有“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的先祖训诫。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重要思想。基于对“仁政”的思考,儒家提倡利民、裕民、养民、惠民。道家也有“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下篇八十章》)的利民思想。遍览“轴心时代”各大文明体文献,如此关注民生且具有生存权意识的思想,无出中华文明之右者。

第三c7注册,“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仁爱”,重视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人格,具有人格权意识。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护,最能体现人人平等的人权精神。“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c7注册,与现代文明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有许多暗合之处。在孔子看来c7注册,“仁”首先要“爱人”(《论语·颜渊》),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爱、互敬,孟子也认为“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孟子·离娄下》)。“仁爱”的最高境界是“泛爱众”(《论语·学而》)和“兼相爱”(《墨子·兼爱中》),做到“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儒家与墨家关于“仁”与“爱”的思想,与西方文明中的“博爱”“爱邻如己”“亲如兄弟”等理念有相通之处,反映了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以“仁爱”为基础,儒家特别强调平等相待,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第四c7注册,“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天人合一”,重视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环境权意识。环境权是一项现代人权,在人权理论中通常被界定为第三代人权。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认识和思考,在“轴心时代”便已产生。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中华文明,天然带有“因天之时”的特点,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天人观。儒家大多偏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强调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和相互影响,最终实现人与自然“致中和”的协调关系。道家主张“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庄子认为“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庄子·达生》)、“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研究表明,“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建构起“达仁”“尚善”“崇正”“贵和”“向公”的人权价值认知。从人权的语境理解c7注册,“达仁”是要做有爱心的人,“尚善”是要做有益于他人的人,“崇正”是要做主持公道和正义的人,“贵和”是要做相互不被伤害的人,“向公”是要做平等的不被歧视的人。这也说明c7注册,“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是以道德哲学为基础的,并具有积极入世的精神,充满着人性、德性和理性的力量。

鲁广锦:“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类人权文明的重要成果。如果说以希腊文明为代表的、建构在自然法哲学基础之上的西方人权思维有着抽象的、形而上的特点,并以个人自由主义为主要价值追求,那么,以中华文明为代表的、建构在道德哲学基础之上的东方人权思维则有着具体的、现实的特点,并以集体平等主义为主要价值追求。这也说明了建立在不同经济社会结构和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中西人权模式,虽然都有重视人和尊重人的一面,但自生成起便存在不同。正因有这种不同,才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的多样性,形成了当代国际社会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互补的局面。

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是约2300年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背景的产物,自然有其难以逾越的历史局限性,其中包括民主法制观念的不足、等级制度的存在等。对于这些历史局限性,我们应客观理性看待,不能因此就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权精神,否定中华文明人权思维的创造性与合理性。重要的是看“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提出了什么、发现了什么、蕴含了哪些精神、对当代有什么意义。当然,过于夸大也不是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

鲁广锦:有研究认为,“人权观念是传统中国思想中未显题化的理论”。如何才能发现、挖掘、使用好“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富矿”,以下三点非常重要:一是跳出“西方中心论”的人权思维定式c7注册,摆脱人权概念是西方思想家发明的束缚,视人权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成果;二是从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逻辑出发,揭示中华文明的人权思想内涵、价值取向,挖掘其合理性内核,把握中华文明的人权精神特质;三是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从人权的基本范畴与历史逻辑出发,将中华文明的人权因子纳入人类人权文明体系之中加以研究考察,探寻中华人权文明与人类人权文明的共性价值。(完)